2017年4月23日,由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绍兴市司法局、北京市破产法学会等共同主办的中国破产法论坛——管理人制度的实践与创新专题研讨会在中国古都绍兴鉴湖大酒店举行,来自全国各地的学者、法官、管理人等450余位专家出席会议并研讨。浙江丽阳律师事务所主任、破产重整团队负责人娄丽伟与专职从事破产业务的陈玉娟、徐菁(实习)律师作为管理人代表参加了本次盛会。
本次论坛由开幕式、大会主题发言、三个分会场(管理人的选任与队伍建设、管理人履职及监督机制、管理人与破产重整制度等问题)及主题演讲、优秀论文颁奖五个环节组成。国内破产法学界、实践界顶尖“大咖”集聚绍兴,从管理人的选任制度、选任主体、选任方式、薪酬制度、对管理人的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激烈的探讨与交流,为管理人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提供了宝贵的建议,并且对破产重整及有关破产业务当前难点、热点问题进行了意见交换与交流。
丽阳律师先后办理浙江某合成革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树丽阳品质:从零受偿率到近3%受偿率)、浙江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景宁某茶业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创丽阳效率:66日结案)、浙江某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庆元邱某某案件的资产管理处置、庆元吴某某案件的资产管理处置、庆元谢某某案件的资产管理处置、庆元吴某某案件的资产管理处置(债权人超500人)、浙江某棋牌有限公司(法律服务部分)、丽水市某商业投资有限公司(法律服务部分)等案件,在丽水地区有一定影响力。
参加本次论坛学习,更加促使丽阳律师在破产业务领域中不断开拓业内眼界、强化指导理念、丰富实践经验。从事破产业务让人累、烦、燥、难,丽阳律师有激情、豪情、专情、真情,正在努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