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宪法律师,浙江丽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华东政法学院法学本科毕业,浙江大学EMBA,二级律师,高级职业经理。1983年开始从事律师及律师管理工作,历任丽水地区法律顾问处、丽水地区律师事务所主任,丽水市司法局律师管理处处长,丽水市律师协会秘书长,浙江省律师协会理事等职。长期担任丽水市人民政府(丽水地区行政公署)法律顾问,系丽水市一届、二届政协委员,提案委员会、社会法制民族宗教委员会委员,丽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擅长业务:公司法律事务、项目投资、刑辩业务、民商事诉讼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