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知识
1.什么是证据保全申请书?
证据保全申请书,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在证据可能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申请人民法院对证据予以保全的法律文书。
证据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在证据可能灭失和以后难以取得特殊情况下,对证据采取固定保护的一种措施。证据保全可由诉讼参加人提出申请,也可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需要主动决定采取。
2.证据保全申请书包括哪些基本内容?
(1)首部
①标题:写“证据保全申请书”。
②当事人基本情况: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取(务)、住址;当事人是法人、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名称、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的姓名、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的职务和联系电话。
(2)案由
写明案件的性质。如:合同纠纷、侵权纠纷、遗产继承纠纷等等。
(3)事实与理由
该部分主要是陈述为何要进行保全,简要阐述证据保全背后所依托的案件事实以及难以取证的原因。其中,事实和理由都要写清楚、透彻。
(4)尾部及附项
致送人民法院名称;申请人签名,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注明申请日期;如需有附项,则应附上相关证据及材料。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一条第一款 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
证据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
案由:
请求事项: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诉 案,现需要将与本案相关的 证据予以固定和保全,但由于申请人无法取得上述证据,因此,特向贵院提出证据保全之申请。请依法保全。(阐述案件事实)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