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登记行政复议是指,认为房屋登记管理部门的权属等登记行为侵犯了其合法的房屋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特点:
1. 房屋登记行政复议审查的对象是房屋登记具体行政行为。
2. 房屋登记行政复议以合法性和适当性为审查标准。
3. 房屋登记行政复议以书面审查为主要方式
4. 房屋登记行政复议属于依申请的行政行为
5. 房屋登记行政复议属于要式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