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上级法院指定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用)样式一
(××××)××民立他字第××号
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被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一审民事判决书样式相同。)
本院的受理原告×××诉被告×××......一案,本院经审查认为,......(阐述指定管辖确有必要的理由)。经报请××××人民法院批准(写明上一级人民法院的名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交××××人民法院审理。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判长×××
审判员×××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印戳)
书记员×××
样式的制作依据与使用说明
1、本裁定系上级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将由本院管辖的案件交下一级人民法院审理时用。
2、本裁定不得上诉。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十二条规定制定。
××人民法院
(上级法院向下移交案件用)
(××××)××民移字第××号
原告×××,……(写明当事人名称和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当事人为法人的,写明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委托代理人×××,……(写明代理人姓名、身份及其它基本情况)
被告×××,......(写明当事人名称和住所地)。
原告×××与被告×××纠纷(案由)一案,本院于××××年××月××日立案,依法组成合议庭,尚未开庭审理。
……(写明案件中存在的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向下移交案件的具体事实)
本院认为:……(写明向下移交案件的理由)。依据……(写明依据的法律条款),本案可以移交×××人民法院审理。
经报请×××人民法院批准,裁定如下:
本案移交×××人民法院审理。
一、本样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十二条规定制订,供人民法院向下级法院移交案件用。
二、本裁定书样式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标题部分含法院名称、文书名称和案号。正文部分由首部、事实、理由和裁定结论四部分组成。落款含署名和日期。
三、正文
1、首部。首部主要是当事人基本情况和案件立案受理情况。
2、事实。应选取案件事实存在哪些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向下移交案件的具体情况。无须将全案事实全部列明。
3、理由。写明法院认为该案符合哪条法律规定,可以向下移交案件。
4、裁定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向下移交案件应报请上级法院批准,此处应注明已经过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为可上诉裁定,本样式不属于上述三种裁定,因此属于不可上诉裁定,人民法院一经做出,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