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
公 告
(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用)
×××:
本院受理……(写明当事人姓名和案由)一案,因……(写明采用公告送达的原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或上诉状)副本。……(写明起诉状或上诉状的要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逾期将依法审理。
特此公告。
××××年××月××日
(院印)
附记:公告方式及有关情况
签发人:
经办人:
样式的制作依据与使用说明
1、本样式供各级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后,对下落不明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的当事人,用登报、互联网或张贴公告的方式送达起诉状或上诉状副本时使用。
2、本公告应当以人民法院的名义发布,不得用人民法庭或审判庭的名义发布。
3、公告方式及有关情况,应记明采用公告送达的原因和经过。如系登报公告送达的,应记明登载的报刊名称、时间和版面,并剪贴报样;如系互联网公告送达的,应当记明发布的网站的名称、时间和版面,并保存电子版;如系张贴公布的,应记明张贴的时间和地点,并用录像的方式记录张贴的过程。
4、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