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荐 函
××××人民法院:
原告×××与被告××× ……(写明案由)一案中,因×××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为维护其合法权益,我单位推荐 作为其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
附:身份证复印件
××××年××月××日
样式的制作依据与使用说明
1、本样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十三条规定制定,供有关单位推荐公民担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诉讼代理人时使用。
2、有关单位是指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3、诉讼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一并递交给人民法院。
4、本件的年月日上方应写明单位全称,加盖公章后递交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