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
准予免交案件受理费通知书
(××××)×民×字第×号
×××:
你因与×××××纠纷一案,向本院提起诉讼,同时提出免交案件受理费的申请,并提交了××证明材料。
本院认为,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十五条第×项的规定,你的免交申请符合申请司法救助的条件,准予你免交案件受理费。
特此通知。
××××年××月××日
(院印)
样式的制作依据与使用说明
1、交费主体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以及二审案件,可参照此文书格式。
2、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应当在起诉或者上诉时提交书面申请、足以证明其确有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该文书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8条、《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48条制定。
4、原规定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现删除“自动”,理由是当事人申请撤诉与按撤回起诉处理的结果不完全相同,撤诉减半收取诉讼费,因未交费而按撤回起诉处理的,并没有规定交一半诉讼费。
5、该文书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8条、《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22条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