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
案件受理通知书
(××××)×××商特字第××号
×××:
本院现已受理申请人×××与你方申请实现担保物权一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请实现担保物权案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百九十七条的规定,按特别程序进行审理,实行一审终审。一般自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2.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有权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相关权利,同时也必须遵守审理秩序,履行相关义务。
3.如需委托代理人的,应向本院递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如你方系法人或其他组织,还应递交法定代表人或诉讼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 你方有权对实现担保物权的申请提出异议。未提出异议的,不影响本案的审理。有关异议事项,详见所附的《异议权利告知书》。
附:《异议权利告知书》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