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
支付令
(××××)××民督字第××号
申请人×××, ......(写明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基本情况)
被申请人:(写明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基本情况)
申请人与×××与×××年月日向本院申请支付令,......(简要写明申请人提供的债权债务关系的事实和证据),要求被申请人×××给付......(写明请求给付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名称和数量)。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的条件,依照该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的规定,特发出如下支付令:
×××(被申请人姓名或名称)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申请人姓名或名称)......(写明应给付的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名称和数量,以及应承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如有异议,应当自收到本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不提出书面异议,本支付令既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
××××年××月××日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印戳)
书记员 ×××
样式的制作依据与使用说明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制定,供人民法院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时使用。
2、本支付令的发出对象为债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