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
鉴定委托书
(××××)××执×字第××号
××××(受委托单位名称):
我院执行......(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需对......(写明委托鉴定的事项)予以鉴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请你单位进行鉴定,并及时向我院提出书面鉴定结论。
附:委托鉴定清单(委托鉴定事项说明)
××××年××月××日
(院印)
本院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样式的制作依据与使用说明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制定,供各级人民法院在执行
案件中,委托有关专业单位进行鉴定时使用。
2、委托书应写明、写全案号、案由。
3、委托书后应附相关法律文书。
4、委托鉴定的具体事项必须写清楚。
5、人民法院对专业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交法定鉴定部门鉴定;没有法定鉴定部门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
6、鉴定部门和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结论,在鉴定书上签名或盖章。鉴定人鉴定的,应当由鉴定人所在单位加盖印章,证明鉴定人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