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
申请回避复议决定书
(××××) ××执×字第××号
本院在审查(执行听证)...... (写明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中,×××申请......(写明职务及姓名)回避。本院于××××年××月××日作出(××××)××执×字第××号申请回避决定书后,申请人×××不服,于××××年××月××日申请复议。
本院复议认为,......(写明准许或者驳回复议申请的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决定如下:
准许×××提出的回避申请(或“驳回×××提出的回避申请”) 。
本决定为最终决定。
××××年××月××日
(院印)
样式的制作依据与使用说明
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制定。供各级法院对当事人有关回避复议申请作出决定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