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书(请求书)
申请人(请求法院)×××,......(写明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写明姓名、职务)。
委托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被申请人×××,......(写明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情况)。
请求事项:......(分点写明具体请求)。请求人民法院承认或者(承认和执行)×××国×××法院×××号民事判决。
事实与理由:......(分点简要写明事实和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附:申请书副本×份
外国法院判决书或者仲裁裁决书正本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副本
外国法院判决书或者仲裁裁决书的公证认证手续
材料清单等
申请人:×××
××××年××月××日
样式的制作依据与使用说明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81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550等。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81条对当事人和外国法院提出的申请用了不同的措辞,当事人的称为“申请”,外国法院的称为“请求”,故对于当事人作为申请人的使用“申请书”,外国法院作为请求法院的使用“请求书”,外国法院的请求书中可以不列被申请人。两种样式的其他部分基本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