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
传 票
案 号
案 由
被传唤人
送达地址
传唤事由
应到时间
应到场所
注 意 事 项
1、被传唤人必须准时到达应到处所;
2、本传票由被传唤人携带来院报到;
3、被传唤人在收到传票后,应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盖章。
审判员:
年 月 日
样式的制作依据与使用说明
1.本样式供人民法院传唤当事人时使用。
2.人民法院印章应加应加盖在末行年月日处。
3.本传票一式两份,一份存档,一份送达当事人。
在向外国境内的外国籍当事人送达该传票时,无需送达回证,因此在制作传票时应删除此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