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事案件司法文书域外送达请求转递函
编号(自动生成)
最高人民法院外事局:
××××人民法院审理的×××(原告、上诉人等)与×××(被告、被上诉人等)×××(案由)一案,需向本案×××(诉讼地位)×××(受送达人的姓名或名称)送达司法文书。
我院对需要送达的文书进行了审查,确认下列内容无误(需逐项勾选或填写):
1、各项文书中受送达人的姓名或名称一致()
2.1、各项文书中受送达人的送达地址一致()
2.2、各项文书中受送达人的地址不一致,我院确认本函中所列明的送达地址为经核对无误的送达地址()
3、本案的答辩期限(如有)为30天,符合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4、本案预留的送达时间符合有关要求()
5、本案的举证时限(如有)为天(201×年××月××日),开庭时间(如有)为201×年××月××日
现将需要送达的司法文书有关材料转去,请予审核并转递。
一、受送达人信息
受送达人:
国籍:
送达地址:
二、需要送达的司法文书清单: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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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人民法院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