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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新限制:不能当高管

  失信被执行人在企业登记注册环节的任职限制工作本月启动

  本月起,欠钱不还的老赖们将无法担任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昨日,记者从工商总局了解到,失信被执行人在企业登记注册环节的任职限制工作从本月启动,全国170万“老赖”将被企业登记系统自动拦截。

  170万“老赖”不得当公司高管

  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关技术准备,从本月起,全国工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共享交换应用系统全面上线运行,对失信被执行人在公司登记注册环节的任职限制工作宣告正式启动。

  工商总局表示,今后凡因有偿还能力但拒不偿还全部或部分到期债务,被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自然人(即“老赖”)将受到信用惩戒,不得在全国范围内担任任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在“老赖”办理公司登记时,工商总局和各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的登记注册系统将对其登记申请进行自动拦截,并制发《申请人告知单》,提示其与相关人民法院接洽。

  目前,工商总局已经实现与最高人民法院专线网络的连通,归集了170万“老赖”身份信息,建立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每日更新。

  昨日,记者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发布与查询系统查询发现,为便于社会公众查询“老赖”信息,2013年10月24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面向社会开通,社会公众登录最高人民法院网站(www.court.gov.cn),点击“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一栏,就可查询到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录入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只需输入被执行人姓名或者名称,该失信被执行人的相关信息即刻显示在电脑屏幕上。

  该平台最新更新数据显示,今年11月份,企业名称冠以“辽宁”字样的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有8家被列入“黑名单”;企业名称冠以“沈阳”字样的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有2家被列入“黑名单”。

  最高人民法院表示,该网站信息查询免费,提供的信息仅供查询人参考,如有争议,以执行法院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因使用本网站信息而造成不良后果的,人民法院不承担任何责任。查询人必须依法使用查询信息,不得用于非法目的和不正当用途,非法使用本网站信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使用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同时强调,本网站属于政府网站,未经许可,任何商业性网站不得建立与本网站及其内容的链接,不得建立本网站的镜像(包括全部和局部镜像),不得拷贝、复制或传播本网站信息。

  “老赖”想当老板 需要先还钱

  那么,“老赖”们如何改邪归正,正常开办公司?

  工商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相关规定,“老赖”履行偿债义务后,向相应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该法院将其从名单中删除,并经最高人民法院将数据交换至工商总局后,相关任职资格限制将自动解除,确保既不漏过一个“老赖”,又保障已经履行法定义务的人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下一步工商部门将联合更多部门,继续加大对各领域存在失信行为的企业和个人的信用惩戒力度,真正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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